《2024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发布
日前,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《2024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(以下简称《公报》),《公报》显示,2024年,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.51,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倒排18位,巩固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“退后十”成果。PM2.5年均浓度44μg/m3;PM10年均浓度76μg/m3;SO2年均浓度6μg/m3;N02年均浓度24μg/m3;CO第95百分位浓度为1.3mg/m3;03(8h)的第90百分位浓度为182μg/m3;达标天数232天,其中优级天数35天,重污染及以上天数6天。
2024年,12个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,5个国考断面中4个Ⅲ类(卫运河油坊桥、清凉江郎吕坡、滏东排河城后桥、牛尾河后西吴桥),1个Ⅳ类(滏阳河艾辛庄);7个省考断面中2个Ⅱ类(朱庄水库、临城水库),1个Ⅲ类(清凉江十八庙桥),4个Ⅳ类(滏阳新河侯庄桥、汪洋沟东曹庄、滏阳河码头李、西沙河台家庄),朱庄、临城水库较省定目标提升一个类别。12个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58.3%,优于省定目标8.3个百分点。
2024年,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,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,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抑制,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全利用率、管控措施覆盖率均达到100%,圆满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。
2024年,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,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,生态环境状况良好。